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外国留学生假期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年级辅导员须在放假前两周将河北北方学院留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报至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
二、假期回国学生须将所乘航班信息告知辅导员,所有学生须将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告知班长或辅导员。
三、假期不回国学生外出旅游须事先告知辅导员,要遵循《安全协议》有关规定,注重维护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
四、假期不回国学生,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接受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法律方面的教育、指导和管理。
五、留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国际教育学院将按照《河北北方学院留学生考勤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河北北方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